新建、改建、扩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审批
事项名称 | 新建、改建、扩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审批 | ||
设定依据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中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的第37项 | ||
申请条件 | 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 ||
办理材料 | 1、《BSL-1、BSL-2实验室及活动备案申请表》;2、《生物安全实验室申请备案实验活动项目基本情况表》;3、实验室或实验室设立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4、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验室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人或业主本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实验室人员资质证书(技术职称证)复印件、接受生物安全培训记录或考核合格证明;6、实验室或实验室设立单位的生物安全组织管理框架图(应能明确显示实验室的职能和管理关系);7、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含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个人安全防护制度、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与标准操作规程文件;8、实验室布局平面图、地理位置图(电脑绘制);SL-1实验室备案现场评估表》或《BSL-2实验室备案现场评估表》;10、承诺书:①声明填写的表格和申报材料真实有效;②声明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工作;11、实验室个人防护用品清单。 | ||
办理地点 | 西宁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42号 | ||
办理时间 | 申请提交20个工作日 工作日办理: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 办理电话 | (0971)6154707 |
办理流程 | 申请人提交材料→对材料进行当场审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由市卫计委法监处审核→报经市卫计委审批→发放《备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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