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十六届七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复函
孙友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整治美丽水街(九号公馆段)施工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美丽水街沿线九号公馆以及其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复工手续均由海湖新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审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工作原则,美丽水街沿线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等日常监管工作均由海湖新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管。
经我区与海湖新区管委会协调,目前海湖新区管委会已督促施工方将九号公馆西区场地进行平整,并用抑尘网加以覆盖。工地围挡已全部修复,目前施工队伍正在进行墙体干挂石材施工作业。
关于市政路面塌陷问题,海湖新区已将该路段纳入修复计划,待发改委批复后由西宁海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重新施工。
关于围挡占用人行道问题,海湖新区管委会表示该项目围挡在规划红线范围内,并不存在人行道占用的情况。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强与海湖新区管委会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城北区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魏森,电话:13897623411)
(联系单位:城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人:李玉屯,电话:5507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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