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办、中心: 现将《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5日
附件: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